殘障津貼補助 ,成立有限公司
請問現在是住父母的房子.且已入戶籍5年也已領有殘障津貼補助.卻因要賣自己房子而要遷入要賣的房子入戶籍約1個月.才可以辦自用.之後又遷回父母的房子.這樣隔年還可以申請殘障津貼補助ㄇ.PS:父母的房子在花蓮市.自己的房子在花蓮縣..感謝各位大大回覆
網路找的問題解決方法
身心障礙~是個縣市政府補助
不同縣市(a、b)遷戶籍~
遷出a當月就停止發給,遷入b縣市要重新申請
(免鑑定向該縣市申請換身障手冊、重新向新戶籍公所申請補助)。
同縣市遷移,不同鄉鎮市,
殘障手冊必須到遷入公所作『註記』(就是在殘障手冊背面填寫新地址)
~~不必重新申請補助照常發給.。
(花蓮市是屬於花蓮縣政府管轄~~所以是『同縣市遷移』)
賣房子~~要遷戶籍, 主要是為了節省『土地增值稅』
但必須戶籍遷入一年以上,才能已自用住宅計稅
http://www.century21.com.tw/ugC_SellHouseTax.asp
隔年還可以申請殘障津貼補助
不是遷戶籍的影響~~而是『賣房子』~可能有很大影響~~
身心障礙補助標準,應計人口合計
房地產650萬以下
存款第一人200萬以下,每增一人增計25萬
收入平均每人每月25610元以下
~~賣房子後,成立公司,房價~是收入
雖可扣除原購價金及稅額~但差額是『收入』,(財產收入)
~價金轉入金融機構是存款~如還貸款、、、需交代資金去向(如還貸證明)
~~以上如不超過申請標準,會計服務,就不影響
成立香港公司後每年要交多少費用_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