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解散,成立香港公司,清算問題(20點)
我原為公司股東,但是98年公司已經解散。未由股東會選任清算人,這樣所有股東皆都為清算人嗎?我要怎样辦理免任清算人呢?需要注意哪些事情?
其他股東都聯繫不上了,如果股東會沒有另選清算人,法院不是就會以全體股東為清算人嗎?我要怎样免除呢
網路找的問題解決方法
您好:
98年公司已經解散。未由股東會選任清算人..您應該是..有限公司的股東..因為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及有限公司的股東....是當然清算人...
股東會議可召開選任清算人...
或法院經利害關係人的聲請也可選任清算人...
股東會沒有另選清算人,一般國稅局會有限公司 以全體股東為清算人追索欠稅....
碰到這問題有些麻煩...如果實務上需要清算事宜...可就現實問題來信...
希望能提供...清算事宜參考
免除...要就現實情況才能回答...
公司已停業被罰錢還要再報稅嗎
關於所得稅能否幫試算
年數合計法!!!!!!!!!!!!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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