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稅~~扣稅問題~~~~~><
因為是第一次報稅...所以有幾個問題想請問大家><
1. 哥哥已無工作一年多,也沒錢繳納健保幾個月了...我有給他生活費,
請問是否可報 扶養哥哥呢? (他非身心障礙.32歲) 請問需要什麼證明文件?
2, 我在外租屋一年多,每月房租約六千,但簽約只簽了頭三個月...
(所以只有匯款證明,沒有契約可證明..)房東又好像不給報稅...
請問真的沒有辦法以"繳房租" 來抵稅嗎?
我100年薪資給付總額359,416...
若無法扣除以上兩項...試算出來我約要繳快五千的稅金......><
每個月要繳房租,給哥哥生活費,幫哥哥繳信用卡費(卡費約七千)...
還要吃飯及生活必需品費用..
我真的快喘不過氣來了...請各位報稅達人救救我!!!><
網路找的問題解決方法
您好,很高興系統工程師的居酒屋 hlf_600為您解答
無謀生能力的證明文件可證明非身心障礙的哥哥,恐怕是無法申報扶養的。
納稅義務人或配偶之同胞兄弟姊妹未滿 20 歲;或者已滿 20 歲,但因在校就學、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受納稅義務人扶養者。但父或母為免稅所得身分者,不得列報。
租金支出似乎沒有超過標準扣除額76,000元,還是採標準扣除額申報較為有利。
試算
| 薪資所得總額 | 359,離岸公司,416元 |
- | 免稅額 | 82,000元 |
- | 標準扣除額 | 76,000元 |
- | 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 | 104,000元 |
| ──────────── | ───── |
| 所得淨額 | 97,416元 |
X | 稅率 | 5% |
| ──────────── | ───── |
| 應繳稅額 | 4,870元 |
- | 全部扣繳稅額或可扣抵稅額 | 0元 |
| ──────────── | ───── |
| 最後應繳納稅額 | 4,870元 |
如果有扣繳稅額,用4,870去減扣繳稅額,如果為負數表示可以退稅,但退稅金額沒有超過200元,國稅局是不辦理退稅的。
申報所得稅撫養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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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年度綜合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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