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101年度所得稅報稅問題?
目前爸爸收入35萬,媽媽收入15萬,商標註冊,我的年收入36萬。
爸爸40/10/18出生,請問我是否可以將爸爸申報為扶養人?如申報扶養人是否應把爸爸的收入跟我一起申報?
請問應怎样申報較為划算?謝謝。
網路找的問題解決方法
您父親已滿60歲,無論有無所得均可以申報扶養。
但若您們採用標準扣除額方式申報,
原則上您申報扶養您父親不利,反而會造成您稅金增加。
因為您父親與您母親合併申報,有免稅額、標準扣除額、薪資特別扣除額可以扣抵。
可是與您申報僅有免稅額及薪資特別扣除額。
採您父母親合併申報,您自行申報為有利
一、您父母合併申報不用繳稅。 薪資所得 350,000 薪資所得 150,000 所得總額 500,000 免稅額(82,000*人數2) 164,000 標準扣除額 152,000 特別扣除額 208,000 薪資特別扣除額 208,000 殘障特別扣除額 所得淨額 -24,000 稅率 0% 稅額 0 扣繳稅額 0 應納稅額 0 二、您應納稅額為4900。 薪資所得 360,000 薪資所得 所得總額 360,000 免稅額(82,000*人數1) 82,000 標準扣除額 76,000 特別扣除額 104,000 薪資特別扣除額 104,000 殘障特別扣除額 所得淨額 98,000 稅率 5% 稅額 4,900 扣繳稅額 0 應納稅額 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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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位大大能幫我是算業務所得報稅
2012所得稅-
請問一下公司給的報稅單子要怎麼補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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