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一下關於網路店家統一發票的問題
我當初在露天交易購買東西,他標示未稅價格,因為小錢也沒想太多就買下去了。
收到貨發現貨物有問題,可是對方不願意處理。(這部分請無視主要是下面)
假設我有辦法證明對方有開立統一發票之能力
那我有一些問題:
一、對方有能力開立,卻未主動詢問/開立統一發票,是否涉嫌逃漏稅?
二、網路拍賣是否可以標示未稅價格(我跟他交易約三千元左右)是否觸犯法律?
網路找的問題解決方法
先簡單對您的問題回答如下:
一、對方有能力開立,卻未主動詢問/開立統一發票,是否涉嫌逃漏稅?
是的。違反營業稅法規定。
二、網路拍賣是否可以標示未稅價格(我跟他交易約三千元左右)是否觸犯法律?
是的,核數。違反營業稅法規定。
再提供參考資料如下:
摘錄自 2011/11/4-營業人銷售應稅貨物或勞務,其售價已內含營業稅,不可因消費者索取發票,而加收5%的價款
依「修正營業稅法實施注意事項」三、(一)規定:營業人銷售應稅貨物或勞務之定價應內含營業稅,買受人為非營業人時,應依定價金額開立統一發票,買受人為營業人時,除經核准使用收銀機開立二聯式統一發票者外,應將定價金額依左列公式計算銷售額與銷項稅額於統一發票上分別載明之。
少數營業人常以消費者如欲索取發票,即要加收5%的金額,致使不少消費者放棄索取發票之念頭,此等未依規定開立發票之行為,已涉嫌逃漏營業稅,一經查獲,除補稅外,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法第51條規定,還會併處以所漏稅額5倍以下之罰鍰,並得停止其營業。
以上說明資料、供您參考、希望有解答您的疑惑、若尚有不明之處、煩請您補充疑問(使用意見來補充)、再行回答、也歡迎點選下方超連結至部落格搜尋相關稅務問題說明。
啟善會計事務所(倢榆記帳及報稅代理業務人事務所、倢榆記帳士事務所、倢榆工商稅務會計記帳事務所)http://tw.myblog.yahoo.com/chenyu-0720/
報稅~扶養姪女
買股扣稅是否是要等到真正配股息後,收到扣繳憑單後,才能申報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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