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所稅 該怎样報?(完整解答給20點)
報稅人 我弟27歲 單身 薪資117萬
報稅人 我爸55歲 薪資55萬
可撫養 我媽 56歲 領有殘障手冊
可撫養 我兒子 2歲
以上皆同戶籍
(另外我跟我先生都沒有扣繳憑單)
問題一
是不是我媽跟我兒子給我弟報會比較節稅?
那這樣我爸稅金需要繳多少?!
問題二
我兒子給我弟報扶養,
但在網路上有看到如果被撫養人的父母有一方有房地產就不能報,是真的嗎?
問題三
我沒有收入30歲,在家帶小孩,是否也可以讓我弟報扶養呢?
我感覺我的問題沉下去了.....救郎喔....
網路找的問題解決方法
您好,很高興系統工程師的居酒屋 hlf_600為您解答
母親的部份還是讓父親一起合併申報較為有利,因為夫妻標準扣除額比單身標準扣除額多出一倍呢!
要由誰來申報扶養小朋友?如果由小朋友的外公申報扶養,較為合情合理,國局稅審核時較不那麼嚴格,但如果是由小朋友的舅舅申報扶養,就一定要檢附扶養事實相關文件了,像繳納小朋友的健保費收據、實際支出生活費的匯款證明之類的。
申報其他親屬和家屬這部份,國稅局近幾年嚴格審核,很多人都被剔除申報扶養資格,看你願不願意冒險了。
至於你弟弟是否能申報扶養你(姐姐)?因為你沒有收入,看起來好像是可以,可是我不確定承辦人員在審核是否會因為你和先生有不動產(是你名下所有?)而遭剔除申報扶養資格?
建議撥空打個電話問國稅局承辦所得稅人員,這樣最清楚了。
父母合併申報+申報小孩子
試算標準扣除額
| 薪資所得總額 | 550,000元 |
- | 免稅額(共三人) | 246,000元 |
- | 夫妻標準扣除額 | 152,000元 |
- | 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 | 104,000元 |
- | 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 | 104,000元 |
| ──────────── | ───── |
| 所得淨額 | 0元 |
X | 稅率 | 5% |
| ──────────── | ───── |
| 應繳稅額 | 0元 |
- | 全部扣繳稅額 | 0元 |
| ──────────── | ───── |
| 最後應繳納稅額 | 0元 |
令弟部份
試算標準扣除額
| 薪資所得總額 | 1,170,000元 |
- | 免稅額(共三人) | 82,000元 |
- | 標準扣除額 | 76,000元 |
- | 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 | 104,000元 |
| ──────────── | ───── |
| 所得淨額 | 908,000元 |
X | 稅率 | 12% |
- | 累進差額 | 35,00 |
| ──────────── | ───── |
| 應繳稅額 | 73,960元 |
- | 全部扣繳稅額 | 0元 |
| ──────────── | ───── |
| 最後應繳納稅額 | 73,公司成立,960元 |
如果有扣繳稅額,用73,960去減扣繳稅額,如果為負數表示可以退稅,但退稅金額沒有超過200元,國稅局是不辦理退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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